本报讯 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在过去的4年里,诸暨市30岁的蔡某及其同伙作了许多孽。诸暨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经审查属实后向诸暨市公安局发出了要求对蔡某进行立案侦查的检察建议。近日,蔡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同伙也分别被判处8年6个月至1年8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蔡某生性较为霸道,对人不满即喊打喊杀,还有一帮“兄弟”跟着他混,其中翁某和寿某跟他一样曾入狱。蔡某等人与赌结“缘”不浅,许多恶行都从赌博中衍生而来:2003年至2004年间,他们曾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获利10万余元;曾因催讨赌债无着将对方的儿子绑架,至其代父写下“借条”才罢休;曾因赌债纠纷持刀将对方砍成重伤。 2004年4月14日晚上,蔡某只因在一家舞厅对陈某“看不顺眼”,即与同伙持刀追砍陈某,导致陈某轻伤(偏重)。3天后,蔡某遇到曾经打过架的张某等人,立即打电话纠集20余人,持砍刀与张某等人互殴,将张某砍伤。像这样为一点小事就动刀砍杀的事情,检察机关指控的有4节。 2004年7月,蔡某从福州搞来一支仿五四式手枪及子弹2枚,并曾在敲诈他人时拿出来威胁对方。几个月后,蔡某发觉其持枪一事已暴露,遂把手枪和子弹送到其娘舅处,让娘舅转交给外公,结果其娘舅和外公都因非法持枪被判刑。可怜蔡某的外公已经80多岁,还被外孙害得坐牢7个月。 |